01、經營與管理體系 —戰略: 選擇“做”與“不做”、確定商業模式和中長期方向:

  基本要素:確定公司的優勢和擅長的領域、確定目前的業務和中長期方向、確定經營方略(方針與策略)、確定價值觀、使命和愿景

  本規范的訂立主要目的為:立足眼前,埋頭干活、抬頭看路,實現企業長久穩健發展。

  起草和發布:本體系由戰略管理委員會發起,經審核后發布執行。

  02、基本運營制度體系 — 為所有業務開展提供統一的內部操作流程:

  業務環節:1.項目線索與融資申請;2.客戶管理(融資方、核心企業準入與白名單、黑名單)3.保理業務立項與審批;4.項目材料管理;5.盡調;6.確權;7.融資方案確定;8.貸審與風險審查;9.合同簽訂與法審管理;10.應收轉款轉讓通知;11.中登登記管理;12.放款;13.回款;14貸后風險預警;15.逾期處置;16.訴訟與不良處置。

  本規范訂立的主要目的為: 確立所有的保理業務(正反向保理、池保理、ABS及各類創新型業務)統一的操作流程和相關要求,其中:各環節的風險控制點、核查點在“風險控制體系”和“產品規范”中明確。

  起草和發布:本體系由公司綜合部或制度制定委員會發起,經審核后發布執行。

  03、保理產品規范 — 指導每一類保理業務的具體開展:

  基本要素包括:(1)保理業務(如正向保理)產品說明、適用的行業、按行業特點細化的有效貿易合同和合格應收賬款的約定;(2)合格融資方的約定;(3)交易結構和流程說明;(4)各操作流程環節的“風險控制點和核查點”(業務人員執行);(5)本產品需要的材料清單;(6)風控措施和風險審查要點(風控人員執行);(7)本產品所適用的基礎法律條款、合規要求和合同范本;(8)融資方案(包括:額度控制、期限、服務費和成本區間);(9)推廣方案等。

  本規范的訂立主要目的為: 每一類保理產品都具有不同的貿易合同和應收賬款有效性的要求,且交易結構和不同風控點也有很大的差別,故而應為每一類產品制定不同的規范,以具體指導業務的開展。

  起草和發布:本體系由公司的保理業務設計部門或制度制定委員會發起,經審核后發布執行。

  04、全面風控體系 — 建立“人人風控、全流程、全要素”的風險控制體系:

  基本要素包括:(1)定義“風險管理委員會”組織架構與工作職責;(2)定義風險類別;(3)定義展業規范(業務約束性、禁入和黑名單機制);(4)定義統一的、全局的基礎貿易有效性約定;(5)定義風控體系基本要素:風控邏輯、額度控制、最基本風控措施和三道防線機制 ;(6)定義保理產品設計原則與框架;(7)建立行業指標分析體系;(8)用于指導在保理產品規范中進行“業務風控點與核查點“的指引;(9)建立風險分析與風險審查機制;(10)定義”貸前貸中貸后“的操作指引;(11)建立盡調報告和風控報告文檔框架;。

本規范的訂立主要目的為:建立全面風控防控體系,用于指導產品設計、業務開展等每一項工作開展的風險防控,并建立“人人風控”的企業文化。

  起草和發布:本體系由公司的風險管理委員會發起,經審核后發布執行。

  05、法律和合規體系 — 建立最底層的基礎法律和合規體系:

  基本要素包括:(1)各業務引用的底層法律條款;(2)與205號等監管文件相符的合規要求;(3)建立合同范本文本庫;(4)建立案例分析體系;(5)建立業務法審機制;(6)建立合規審查機制。

  本規范的訂立主要目的為: 建立法律和合規審查體系,以確保業務開展符合相關法律和監管的要求,保障業務開展的長治久安。

  起草和發布:本體系由公司的法律和合規委員會發起,經審核后發布執行。

  06、財務、資金與資產管理 — 籌措盤活資金,分類管理資產

  基本要素包括:(1)確定各類業務的會計處理原則;(2)資金流預測;(3)資金籌措與融資渠道拓展;(4)資產分類管理;(5)不良資產處置原則

  本規范的訂立主要目的為: 做好賬務和稅務處理,資金籌劃有序、安全擴大業務量,對資產進行分類管理并做好不良處置管理

  起草和發布:本體系由公司的法律和合規委員會發起,經審核后發布執行。

  07、信息化管理體系 — 降本增效,保駕護航

  基本要素包括:(1)保理業務IT系統規劃與建設;(2)風控IT系統規劃與建設;(3)數據源拓展與數據中臺規劃與建設;(4)開展業務的其它系統規劃與建設(ABS系統、多級流轉系統...)(5)建立模型庫等

  本規范的訂立主要目的為:統籌規劃并逐步建設支撐業務開展的各類IT系統,在實現“線上化”、“數字化”的同時實現降本增效,并引入科技手段為業務開展保駕護航

  起草和發布:本體系由公司的法律和合規委員會發起,經審核后發布執行。